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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多选题] 共用题干2010年5月,济南某化工厂(以下简称济南厂)与南京某化学制品公司(以下简称南京公司)在无锡签订了一份化工原料买卖合同,双方约定在2010年7月至12月之间由济南厂用罐装车分三批向南京公司发运化工原料共30吨,货到付款。同年7月,济南厂向南京公司发运原料首批10吨,并在货到后第三天收到该批货款30万元。8月初,市场上该化工原料价格上扬,济南厂便不再发货。南京公司因缺乏生产资料,几近停产。几

A、济南市有关人民法院

B、南京市有关人民法院

C、无锡市有关人民法院

D、武汉市有关人民法院

参考答案:

B、南京市有关人民法院

  参考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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