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资格考试 > 法律职业资格

问题:

[单选题] 甲、乙二人欲成立一家普通合伙企业,从事汽车修理业务。双方在合伙协议中约定:甲为汽车修理厂的负责人,负责全面的经营管理;乙不得过问合伙企业的经营事务,也不承担企业的亏损。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甲、乙二人应当共同对外承担民事责任

B、甲全面负责汽车修理厂的经营和管理,对外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C、乙以汽车修理厂的名义对外所为的法律行为所产生的民事责任由乙自己承担

D、乙以汽车修理厂的名义对外所为的民事法律行为,经甲追认后才能生效

参考答案:

A、甲、乙二人应当共同对外承担民事责任

  参考解析

试题来源参考:

公众号搜题更便捷

    扫码关注题大师公众号

    文字、语音、截图都可搜题

    亿级题库 秒出结果

相关题库

●    导游资格 ●    国家秘书资格 ●    计算机应用基础 ●    基础会计学 ●    人力资源 ●    证劵从业 ●    法律职业资格 ●    社会工作者 ●    期货从业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