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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多选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货物买卖合同,约定由甲公司向乙公司提供100辆“蓝轿”汽车,合同的履行期限为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内,乙公司收到货物验收合格后2个月内付款。但在合同签订之后的第9个月,甲公司得知乙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正在转移乙公司的财产,遂一直未发货。但乙公司为收货。已经事先以5万元的价格租好了一块荒地用作停车场。因甲公司未向乙公司按期发货,乙公司欲追究甲公司的违约责任而引起纠纷。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甲公司拒绝发货是行使不安抗辩权

B、甲公司不承担未按期发货的违约责任

C、因甲公司未履行通知义务,甲公司应承担赔偿租用费5万元的损失

D、甲公司未按期发货,应承担违约责任

参考答案:

A、甲公司拒绝发货是行使不安抗辩权

B、甲公司不承担未按期发货的违约责任

C、因甲公司未履行通知义务,甲公司应承担赔偿租用费5万元的损失

  参考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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